社会发展处(挂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牌子)
研究全省社会事业发展状况,提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和协调全省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教育、人口、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相关重大问题;统筹管理全省社会发展建设项目;研究分析全省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