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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物  价  局
(内设两个副处级机构:价格管理处、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处)

    监测预测全省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拟订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和调整省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依法组织实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负责处理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指导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研究和管理价格调节基金;指导价格评估和鉴证工作。